一、鑑於社會治安環境變化、確保居住品質、維護全體住戶生命、財產之安全,須仰賴全體住戶支持與配合而制定本辦法。
二、門禁的管制:
(一)大廳及一樓安全門管制時段:(本社區 24 小時門禁管理)
1.人員進出時由管理人員執行管制。
2.人員進出請自行感應讀卡機或按『對講機』經管人員確認後開門。
*各棟出入門口僅限使用各棟樓層安全門感應卡進出。3.電梯:須使用感應讀卡後再按樓層。
4.1F:請住戶攜帶感應卡自行進出
5.B1F~B3F 請住戶攜帶感應卡自行進出(管理室無法控制開門)。
6.車道出口開放時間為上午 07:00~08:00。平日進出車道,請住戶自行以 E-Tag 條碼進出, 需依規定至管理中心辦理登錄作業後,使得進出本社區。
(二)出入管制
訪客進出管制流程:
• 訪客→管理室→詢問事由→對講機通知住戶→確認無誤(准許)→登記(需填寫身分證字號) 換證→放行→刷卡。
• 拜訪完畢→至管理中心繳回訪客證→發還證件→離開社區
• 證件認可:凡一切代表個人身分證件均可接受
(三)施行細則:
(1)訪客須辦妥登記換證手續,並經住戶允許,方得進入社區
(2)凡住戶親自帶領之訪客,仍須辦理登記
(3)住戶已先行告知管理室欲來拜訪者,若未親自帶領,仍需辦理登記換證手續
(6)委託裝潢及工程,在施工責任切結書與保證金未交付管理室前,所有施工人員均不得進入社區施工
(7)所有權人委託仲介業者買賣房屋時,仲介人員應穿著工作背心並持所有權人委託書正本, 經證實無誤,方准進入社區,且禁止於內外牆及公共空間之牆面、消防箱任意張貼租售廣告
(8)社區舉辦活動時,發現未依規定配戴識別證者,請及時向管理室反應查證處理之
(9)未經管委會同意之推銷人員不得進入社區。如假裝熟識某住戶並按正常登記手續進入社區, 一經發現,即刻驅離,更不得容許其到各戶推銷,擾亂安寧,住戶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處 理
(10)未經管委會同意所屬商品傳單、海報、競選傳單等均不得予以散發、張貼、投遞信箱或放置於櫃枱。(郵寄品不在此限)
(11)公共設備維修檢驗人員,辦理換證手續後,應穿著工作背心,方可進入
(12)若有住戶違反住戶管理規約或未繳交應繳之管理費用,得由管理委員會授權管理中心停止一切社區住戶服務,並禁止仲介相關人員或訪客進入社區及搬遷
(13)停車場出入口及大門出入口嚴禁停車,否則立即報警處理
(14)門廳大門前,不得停放車輛
三、安全巡邏的管制:
管理公司需依照合約書規定每天早晚各乙次,執行大樓內、外、周圍、地下室、各梯棟頂樓等安全巡查,結果紀錄於登記簿及工作日誌中備查。
四、騎樓步道為開放空間,供住戶休閒散步,嚴禁下列情形:
1.各項球類、直排輪、腳踏車及滑板車等運動
2.溜狗時,請主人立即清除狗的大、小便,並用清水沖洗
3.小朋友騎三輪車必須有家長陪同,以免發生危險
4.嚴禁機車
5.禁止擺放任何物品
五、附則:本辦法經管委會通過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