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使用對象:

本設施為預約使用者付費設施(包場為每三小時伍佰元整,包場押金參仟元整),以本社區住戶為主。不對外開放使用、不得攜帶寵物進入


二、開放時間:

每日早上 09:00~晚上 22:00

(週一17:00前休館清潔1080116修改)

*管理委員會例會當日會議室暫停開放


三、使用方式:

使用者請於開放時間內向管理室登記使用即可,採預約登記者為優先使用


四、收費標準:

1.涉及有商業行為及非社區主辦活動時,應呈報管委會核定,並繳交場地出租費至少約 500 元整 (以 3 小時為限,含清潔費)。(依活動大小核定)


2.為鼓勵社區住戶舉辦聯誼性活動,由住戶號召本社區住戶並至管理中心登記,呈報管委會審核公告之,得免收場地出租費及清潔費


3.使用冷氣機時,則酌收電費分擔費$100 元/小時


五、租借管理:

1.租借性質:住戶使用其性質屬專用行為者

2.租借手續:由住戶填寫租借申請書,內容詳載住戶別、姓名、用途、租借起~迄時間,繳交租借費用及保證金 3000 元,持收據建檔後,方可使用

3.租借範圍:會議室全部空間、會議桌椅、照明設備、冷氣空調設施等

4.租借範圍用途:私人會議用途、私人聘僱教師才藝教學用途

5.續借手續:續借以一次為限,但已被預約及違反使用規定者不可續借

6.逾期未歸還由管理人員於申租時間終止前十五分鐘通知承租者,逾時超過十五分鐘,即加徵費用 100 元/小時

7.損壞設備處理方式:承租者如有損毀租賃設施,需依原物件目前售價賠償,繳付現金。若拒不賠償者依本社區住戶管理規約之規定處理


六、管理規範

1.會議室保持肅靜,禁止吸煙、嬉戲、奔跑、大聲喧嘩以及任何具有危險性活動

2.七歲以下之兒童須有大人陪同才得進入會議室

3.嚴禁任意開啟/取走會議室內管委會各項物品,否則依法追訴

4.請愛惜公物並維護室內清潔,慎防幼齡兒童破壞公物,如有破壞公物,請誠實告知,並付費修繕以恢復原設備之使用為原則

5.嚴禁吸煙,除飲用水外,嚴禁攜帶任何食物、飲料或含酒精之飲料入內,違反規定者,管理室人 員得請其離開

6.請遵守使用規定及管理室人員之使用說明、指導

7.最後離開者,請隨手關其電源及空調並通知管理中心


七、附則

1.管理單位於值勤時發現有惡意違規者,應查明原因、責任缺失,檢討報告送交管理委員會。必要時公佈姓名並停止其使用公設之權利及賠償

2.本辦法經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